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规划与政策咨询事业部
028-8679 8200项目咨询事业部
028-8777 3420投资咨询事业部
028-8753 0405评审事业部
028-8777 3422造价咨询事业部
028-8771 3043项目管理事业部
028-8779 1990市场经营与合同管理部
028-8779 8401低碳经济研究中心
028-8753 040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
028-8777 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