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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把追逃追赃工作列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重要内容
录入时间:2015-4-27 浏览次数:4498次
 

近日,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专题听取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国际追逃追赃相关情况的报告,要求充分认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健全省级追逃追赃工作机制,织密天罗地网,确保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实效。

为齐心协力推进全省追逃追赃工作,四川省近日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追逃办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

按照中央“天网”行动相关部署,四川省追逃办已组织成员单位,加快完善外逃人员统计信息,建立出入境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核查力度。同时成立专案组,深挖证据线索,对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专项办理,并选取重点案件作为省追逃办督办案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市县。

目前,四川明确将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健全省级追逃追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2015年追逃追赃工作要点,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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